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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区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审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10-03-26 14:39:44


3月24日,开封市顺河区法院邀请由人大代表、企业职工、社区主任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2009年5月8日,被害人李某因琐事,酒后到被告人赵某住处,同被告人发生争吵,随后引起厮打,被告人赵某用菜刀将被害人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庭审后,人民陪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讨论,七名成员分别发表了对于案件定罪量刑的看法,并进行了意见归纳整理。合议庭决定综合参考陪审团的意见,对该案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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