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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顺河法院“法官讲堂”

  发布时间:2015-12-29 15:15:53


    12月18日下午,顺河法院开展“法官讲堂”活动,张慧法官就如何实现担保物权为全院干警做讲解。顺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锐杰做总结发言,第三合议庭庭长马清河进行了点评。

    张慧法官从担保法、物权法对实现担保物权相关问题的规定讲起,谈到2013年民诉法修改对实现担保物权的明确规定,又与典型案例相结合,通过申请人、法院管辖问题、担保物权未经登记是否可以适用本规定、适用程序及审查、抵押权人若未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权利是否应得到保护等方面深入具体地与大家进行探讨交流。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法官讲堂,进一步掌握了如何实现担保物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结构更加完整,理解体会的更加透彻,可谓受益匪浅。

 法官点评:

 “张慧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日常生活中热情洋溢,工作学习上认真负责、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深厚。本次以如何实现担保物权为题目的课程讲解,生动严谨,异常精彩。” 

——顺河法院第三合议庭庭长  马清河

 院长总结: 

 “法官讲堂已经开办到第二季,每一次的课程,都能丰富干警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顺河法院法官讲堂上没有夸夸其谈的高谈阔论,有的是针对业务实际经验探讨,针对工作需求的除难解惑。” 

——顺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锐杰

责任编辑: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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