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为全院60名党员干部每人配发党徽。
该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各支部开展活动、党员活动日、大型集体活动、党内重大活动、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坚持佩戴党徽。同时,“党徽佩戴”活动作为该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自身责任、自律和服务意识,把“亮身份”作为履行承诺的自觉行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锐杰强调,“坚持佩戴党徽,不仅有利于群众监督党员的一言一行,更重要的是能使自己始终不忘党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言论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发挥先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