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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调解手段 努力化解民事纠纷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第二期“法官讲堂”

  发布时间:2015-04-09 16:44:10



    

    4月9日下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举办了第二期“法官讲堂”,此次法官讲堂,由该院民三庭庭长李兴立为全院干警作题为《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努力化解民事纠纷》的讲解授课。

    民事诉讼调解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结案方式。与判决相比,诉讼调解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高效和低成本的优点以及更利于案件的执行等。因此诉讼调解在现代司法中被广泛运用,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会上,李庭长从民事诉讼调解的传统优势、文化优势,人民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手段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方式和方法等方面,为大家多方面,多层次地进行分析讲解,干警们认真听讲,细心笔记,整个课堂秩序井然,学风浓厚。

    该院向来有着重视调解的优良传统,历年来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稳中有升。较好地运用调解这一手段服务于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民事诉讼调解是一门语言艺术,更是一门化解人际关系纠纷的心理学艺术。要让讼争的当事人心平气和的化解矛盾,法官不仅要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心理素质,精深的法学功底和睿智的洞察能力,还要懂得因时因势运用各种恰当的调解方法和技巧。

责任编辑: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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