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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顺河区法院走进高校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4 17:48:52


 


12月4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组织10名法官,在院长陈锐杰带领下来到河南大学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与千余名河南大学师生共同庆祝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不仅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也是公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正如孙中山所言:“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证书也。”在国家宪法日里,通过向全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用宪法激发公民责任,让宪法真正成为“人民权利之保证书”,让宪法精神印刻在每一个公民心中。无论维护宪法权威,还是加强依宪执政,前提都是人人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

责任编辑: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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