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5月23日),在全体干警中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29日
二、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责任人,对本部门干警的排查、申报负责。主管领导负督查、指导责任。
三、各部门人员要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及金额如实上报本院纪检组。
四、涉及有违规借贷行为的人员要写出书面说明,并迅速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6月5日前报院纪检组。
院纪检组将对上述工作加强督查,对隐瞒不报者,将严肃追责,决不迁就。
顺河法院纪检组、监察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