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岁的柳某,天生清秀,修长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青春的大眼睛,加之又有几年的大学修养,是许多同龄人羡慕的偶像。然而就这么一个文弱女子不去做正当的职业,竟投笔从贼,干起了盗窃犯罪的勾当。5月8日,她被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柳某家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大学毕业后做过“白领”、当过服务员,可是几年前由于交友不慎,被“朋友”拉进了吸毒的魔窟。
2008年5月29日,她毒瘾发作,因囊中羞涩,便心生邪念,趁在澡堂洗澡之机,将别人放在沙发上的一部价值千元的手机,顺手窃为己有。案发后她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柳某刑满释放后,本该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可是好景不长,出狱2月后又在“毒友”的诱惑下复吸成瘾。为了继续筹集毒资,今年1月2日晚上8时许,她又重抄旧业,拿起破坏钳,将停在生活小区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车锁剪断,把车推回了自己家。经鉴定该车价值1878元。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将该案选择到她曾经生活的小区开庭。当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时,旁听群众议论纷纷,许多群众为她自毁前程而惋惜,都说是毒品害了她,当地社区的大妈、阿姨和亲朋好友还为此隔着囚车的铁窗耐心规劝她:“闺女呀,别吸那东西了,远离毒品生活才会美丽!”
柳新向好心的乡亲们点点头,哭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