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债务案件,去逝2个多月的债务人文红武以其遗产偿还了他生前的9万元债务。
文红武系大学教师,住开封市苹果园小区。2006年3月,文红武在郑州市讲课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向一学生家长张燕借款9万元,借款到期后文红武一直未还,张燕遂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于2008年2月9日依法判决文红武于10日内归还张燕9万元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文红武却下落不明,使案件执行一度搁浅。
为便于寻找被执行人文红武,二七区法院将该案委托到文红武经常居住地的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顺河回族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虽多次到其住处查询、走访,文红武仍杳无音讯。
5月10日,顺河回族区法院为查证文红武身份在到有关部门调查时,发现文红武户口已被注销,文红武已于4月上旬去逝。为此,顺河回族区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查询文红武的遗产,冻结了文红武名下的9万余元银行存款,并按照法律规定,用其遗产偿还了其生前借张燕的9万元现金及利息,使这起被执行人死亡的“无头案件”得以妥善执行。(文中涉及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