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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村长”王海燕当选“身边好人”

  发布时间:2012-08-31 15:22:24


8月31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田晓旻来到该区法院法警大队政委王海燕生活的小区,上门为王海燕颁发“身边好人”荣誉标牌,并鼓励他战胜病魔,重返工作岗位。

今年49岁的王海燕是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派到开封市东郊乡焦街村的“法官村长”。三年来,他深入农民群众,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实事。他协助村里争取资金15万元,修通了村民外出的道路。他关心村里五保户,为五保户提水、买面、送棉衣,年三十踏雪深入五保户家里问寒问暖。特别是今年初他患脑溢血后,在医院的病床上仍念念不忘驻村工作,坐着轮椅帮助30多户村民联系装上了宽带,事迹非常感人。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开封日报等媒体先后多次予以报道。今年8月份,在顺河回族区开展的“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中,经过村、乡、区三级推荐,区公民道德建设办公室、基层党工委代表、道德模范代表组成的评委会统一投票,在22名候选人中王海燕以全票当选,成为顺河回族区10名“身边好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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