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办公楼玻璃幕墙及5楼审判庭维修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5:30:12
一、 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玻璃幕墙及5楼审判庭维修改造项目
二、 项目最高限价:77800.00元
三、项目内容:1、维修内容:五楼审判庭灯具更换、墙面护墙板新做;主楼走廊南北玻璃幕墙更换及其他零星维修。
四、项目要求:满足法院业务工作需求。
五、工期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施完工毕。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七、质保期:2年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明细表
(4)售后服务方案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十一、响应性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三楼。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售后承诺书等)均加盖单位公章。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采购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本公告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历日。
联系人:孟卫敏 0371-23809378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田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