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河法院东郊人民法庭法官武亮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替原告讨回8万元赔偿款。
2021年6月,原告薛某在中牟县某工地施工时,因未使用防护安全设备从数米高的钢管件上摔落,导致左眼球严重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治疗费前前后后花了数万元。薛某曾多次向施工方索要赔偿,但几名被告却相互推诿,始终没有得到一分钱,于是薛某将发包方、承包方以及组织施工者等五名被告全部诉至顺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武亮仔细研究卷宗材料,然后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发现这个案件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多次分包,牵扯多名厉害关系人,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并且在案件进行当中,几名被告又纷纷追加另外三名被告,至此被告人数达到八名,这使得案件更加复杂。
为查明案件事实,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从源头化解矛盾,武法官认为当务之急是找到真正适格的被告,让其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原告还很年轻,但是身体已经致残,日后工作生活必定受到极大影响,应该尽量为他争取到更多的赔偿,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后,10月19日上午,武法官把九名原被告叫到一起进行调解。一开始,吵得不可开交,武法官便耐心地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阐明事实,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从减轻诉累的角度出发,诠释调解才能最大化保障双方的权益。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其中两名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共同赔偿薛某8万元,同时薛某撤回了对其他六名被告的起诉。这起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
“枫桥式法庭”创建以来,顺河法院东郊法庭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小案”当成群众的“大事儿”来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减轻诉累,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