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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到顺河法院调研督导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1-02 15:20:29


    10月20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和审委会专职委员马中东、研究室副主任李万荣一行,到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专项调研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展开座谈。顺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鸣霄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健,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志伟参加会议。

    会上,侯慧玲同志从“执行合同”用时、诉前调解及信息化应用、制度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等方面,全面听取了顺河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汇报,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任务要求。马中东同志和李万荣同志对顺河法院超30天未结一审涉企买卖合同案件、超50天未结涉企买卖合同首执案件提出了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侯慧玲同志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具体到个人。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职责,对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员额法官逐人提醒,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其快审快结意识,提高办案效率。二是要抓住重点,针对性发力。继续紧盯“执行合同”效率指标不放松,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分调裁审”案件占比,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使用率。三是要加强督导,把控关键节点。审管办要全流程跟进、监督、提醒,及时研判审判运行态势,把控审判运行情况,做到实时监管、过程监管、动态监管,争取年底实现各项指标最大限度内提升。

责任编辑: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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