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关爱生命,从“头”做起——顺河法院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作者:顺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0:00
文明交通伴我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持续开展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和行为习惯。在此,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发出倡议,增强安全骑乘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习惯。关爱生命,从“头”做起!
责任编辑:顺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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