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精神文明】关爱生命,从“头”做起——顺河法院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0:00


文明交通伴我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持续开展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和行为习惯。在此,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发出倡议,增强安全骑乘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习惯。关爱生命,从“头”做起!


责任编辑:顺河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