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东担任审判长,顺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强等人出庭支持公诉,公开审理被告钟某某、苏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
被告人钟某某、苏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刘学东院长驾驭庭审能力熟练自如,程序严谨有序层次分明,节奏张弛有度从容不迫,语言庄重威严简洁明晰,控辩双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合法、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法院院长同检察长带头履职办案不仅大大提升了审判质量,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同时院领导身先士卒多办案、办难案,也调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有力地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顺河法院全院干警将奋勇争先、共谋出彩,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业绩增强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