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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装骗彩礼 被判徒刑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9-12-03 10:30:05


周某男扮女装化名“李某”,谎称与镇平县郝某结婚,骗取郝某彩礼现金6万元。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郝某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份至6月份期间,周某男扮女装化名“李某”,谎称与镇平县某镇村民郝某结婚,以要彩礼钱为由从郝某家骗得现金6万元,并以准备结婚购买首饰及需要花销为由从郝某家骗走现金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之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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