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顺河法院的干警和法官秉公执法!解决了我长期以来的困扰!”5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郭某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连振伟送来一面“为民解忧、秉公执法”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据悉,这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顺河法院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判决,判决被执行人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自己房屋的卫生间加强维修,至不向申请人房屋漏水渗水。被执行人不服曾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本案执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纠纷曾经做出过多次协商,随着矛盾逐渐扩大,双方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和相关电视台调解栏目均对这一纠纷事件进行过调解,但均调解失败。且本案在二审审理期间,申请人之舅父与被执行人之妻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被执行人之妻受到精神伤害。该事件一度陷入僵局。
顺河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立案执行,干警连振伟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又经过三次上门调解,根据申请人的诉求,花费心思,终于想出一套折中方案,即“48小时存水实验”,在承办法官娄辉、文殊寺社区主任、人大代表的见证下,5月15日上午9点30分,相关人员对实验结果进行了验收,申请人家中卫生间内未出现漏水渗水现象。在场监督人员均在笔录上签字后,案件才终于圆满结束。
顺河法院干警和法官从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愿花心思想办法、肯费工夫去调解,充分体现了“为民解忧,秉公执法”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执行人郭某为此特地来法院上锦旗,以表达其深深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