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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6 11:14:16


根据工作需要,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10名,法警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1、书记员10名。

2、法警12名(男10名,女2名)。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8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要求电脑打字速度达到80/分钟以上;电脑打字速度达到100/分钟以上的优先聘用;

5、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法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

3、身高170cm以上;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8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三)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7116日起。

报名时间定为2017117日至1120日,届时根据报名人员数量调整报名截止日期。报名采取微信及电话报名方式进行,请联系微信号g159*****或电话159*****,郭经理。

(二)报名材料递交

时间:201711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园路28号东京客栈顺河法院,一楼

报考人员需提交:①《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体检

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从报名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与报名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计算机实际操作,要求电脑看打和听打的打字速度达到80/分钟以上;

法警: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小组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工作。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最终解释权归顺河区人民法院所有。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顺河回族区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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