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姐弟二人拒绝赡养老父亲 法官动情释法解烦忧

  发布时间:2017-11-03 10:47:37


   10月13日上午,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中,林某元、林某飞姐弟二人服从了法律判决,向老父亲林某履行赡养义务。

   据悉,执行申请人林某是顺河区东郊乡百塔村的一位69岁的老人,含辛茹苦抚养子女二人长大。年迈的林某患有风湿疾病,每个月除了60块钱的农村养老保险,再无其他收入,生活拮据,别说看病,基本的生活保障都难以维持。长期以来,林某的两名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问,无奈之下的林某将子女诉至法院。顺河法院判决老人的子女林某元、林某飞姐弟二人每月向老人支付赡养费500元,并按比例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殊不知,二子女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无奈的老人唯有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顺河法院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发现林某元的银行账户下有足额存款,就马上查封并扣划到法院的执行款专户上。然而,林某飞名下却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且林某飞常年在外地打工。终于,执行法官与林某飞取得联系,但他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手段,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一次又一次向林某飞释法明理,进行劝说教育。终于,林某飞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赡养义务。

   拿到赡养费后的老人林某,主动打电话给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白健道谢,“为了我这几千块钱,咱们的执行法官真是没有少费心,太感谢你们了!”

责任编辑:田博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