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都二十年了,钱还能要回来,跟做梦一样,谢谢张法官……”眼前这位头发花白,拄着拐杖佝偻着腰的耄耋老人就是案件当事人李某。热泪盈眶的李某,还不停向案件承办法官张明君道谢。这是顺河法院8月21日执结的一起跨时二十年的合同纠纷案件。
事情的原委要从二十年前的一纸合同说起。1997年4月25日,当事人李某和顾某签订一份租赁承包合同,李某将其名下的一处商品房租赁给顾某,为期一年,租赁费每月1200元。然而顾某提前解除合同,并欠下4900元的租赁没有交。李某将顾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并要求顾某偿还租赁费4900元及违约金利息。顾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李某于2006年申请强制执行。
顾某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信,且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工作无法开展。十年之后,李某听说法院在大力度打击“老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又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一次,法院带来的好消息。顺河法院执行局通过查控系统在顾某的银行账户里发现有足额的存款,马上冻结了存款,并通过银行联系到了顾某。
终于,暌违二十年的冤家在法院碰了头,在执行法官法官的调解下,顾某同意支付租赁款和违约金共计12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了结了二十年的恩怨。
83岁的李某用颤巍巍的手在执行款发放表上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激动地说:“谢谢顺河法院为我这个老人了却一桩多年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