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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法院全院干警作出五项承诺 推进文明司法建设

  发布时间:2016-07-11 11:20:36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信赖程度,711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签署文明司法承诺书,在公正司法、公正司法、诉讼服务、阳光司法、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作出郑重承诺。

    在公正司法方面,承诺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不以个人的好恶和当事人地位的不同而使自己的态度产生偏差,不在审判场所之外单独会见任何一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或有其他令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对司法活动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行为。

    在公正司法方面,坚持高效快捷,压缩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杜绝超审(执)限现象发生。尊重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杜绝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摒弃任何冷漠、粗暴、武断、生硬的态度。不使用粗俗、谩骂、威胁等语言,庭审中不进行有倾向性、诱导性发问。

    在诉讼服务方面,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引导,规范立案窗口接待,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做好司法救助。通过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投诉有回复。

    在阳光司法方面,规范立案受理、保障群众诉权、加强审判调解、着力化解纠纷、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强化案件执行、实现合法权益。通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职业道德方面,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节制私人交往,慎入社交场所,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杜绝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这是我院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治理念,推进‘诚信法院、文明司法’建设采取的举措之一。”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锐杰强调,“我们还把针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分解到各庭室,分项狠抓落实。”

    同时,该院纪检组还将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惩戒长效机制,对完不成任务者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承诺兑现,为辖区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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